沙滩车的发展现状及趋势分析
什么是“沙滩车”
初次见到沙滩车的这个名字,似乎觉得沙滩车就只是一种在沙滩上娱乐的车辆。其实沙滩车的官名应该叫“四轮全地形车”。
按照国家标准(American National Standard ANSI/SVIA 1-2007:Four Wheel All Terrain Vehicles)称“四轮全地形车”是“一种使用低压、具有跨骑式座位,乘员依靠方向把控制方向的非公路行驶的机动车(A motorized off-highway vehicle designed to travel on low pressure tires, having a seat designed to be straddled by the operator and handlebars for steeling control)”。其中I型车只有一个驾乘者,无乘客。II型车或只有一个乘员,或有一个驾乘者又有一个乘客(非官方翻译,仅供参考)。
按照我国标准《四轮全地形车通用技术条件》(QC/T706-2006)对四轮全地形车的定义是:“一种被设计于非高速公路行驶的,具有4个低压轮胎,跨坐型座位,依靠方向把控制方向,只允许1个人驾乘的车辆”。目前,我国四轮全地形车除基本型外,还有G类(娱乐和普通生活使用的普通型)、S类(供经验丰富的者音质和娱乐使用的运动型)、U类(专用实用型)和Y类(16岁以下儿童在成人监护下在非公路上娱乐的少儿型),其中Y-6类是供6岁以上儿童使用的儿童型,Y-12类是供12岁以上少年使用的少年型。
全地形车是英文All Vehicle的缩写。因为其轮胎宽大,增加了地面的接触面积,从而可以产生更大的附着,再配以独特的轮胎花纹使其不易打滑,在软质的沙地上也能行走自如,所以人们又称之为“沙滩车”。沙滩车的结构与很相似,很多部件都可以与其通用。根据沙滩车的外观和形态,也可以把它理解为“”。这种车型能在沙滩、林区、溪流和等地区行驶。它的用途很广泛:除了用于运动休闲娱乐外,还可以在林区搬动木材,在草原上放牧,在农田上耕作,在国防边境巡逻等等。可以说其用途涵盖了农业、畜牧业、林业、狩猎、探险、、建筑、交通以及军事(说不定还可以作为登月有月球车呢!)等领域。也可以说它集中了摩托车、拖拉机和小型于一身,市场前景应该很好。
全地形车也可以说是一种介于摩托车和汽车之间的产品,其多采用摩托车发动机或在摩托车发动机的基础上改进后的产品。另外,它的很多零部件还与摩托车通用。但许多结构如制系、转向系统等方面则与汽车更为接近。可以说,全地形车行业在我国是一个自发的、新兴的行业,非常迅速。据不完全,我国现有大大小小的全地形车生产企业600余家。但其市场主要在告示发达国家,遗憾的是在国内的销量却十分有限。
我国沙滩车在生产和使用的大致概况
全地形车有我国的应用也在不断发展。例如年12月就有两辆我国自主研发生产的水陆两栖全地形车首次亮相在南极科学考察的大舞台上。最近,4辆全地形车(消防)还进入了北京村。
由于我国沙滩车的消费状况有限,因而国内生产的沙滩车主要依靠国际市场需求的增长,且以欧、美和东南亚地区为主。据统计,2000年全球沙滩车的市场规格为50万台左右,现在已达到100万台的规模。其中,美国沙滩车消费占了全球总销量的80%左右,2004年就达到80万辆。 2007年,尽管受人民币不断升值、退税率下调等不利因素的影响,我国摩托车出口总体仍然保持快速增长态势。据对91家摩托车生产出口情况统计,2007 年,摩托车出口达到816.96万辆,同比增长24.55%。沙滩车出口25.74万辆,同比增长25.13%;创汇2.69亿美元,同比增长 43.56%。2007年,摩托车生产企业出口量排名前10位的企业依次为:隆鑫、大长江、、金城、宗申、银翔、新大洲、太阳、航天巴山和股份,出口量分别达支85.37万辆、61.60万辆、56.99万辆、54.52万辆、52.47万辆、30.81万辆、29.38万辆、28.27万辆、26.24 万辆和25.99万辆。与上年同期相比,金城略有下降,其他企业呈不同程度增长,其中巴山增幅最为迅猛。2007年,上述10空企业其出口摩托车 451.64万辆,占摩托车出口总量的55%。他们中的很多企业都生产和出口四轮全地形车。
2008年我国具有出口四轮全地珙车资质的生产企业)商业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共同认定)就有近200家。2008年1月份出口1.32万辆(同比下降1.76%),2月份出口2.35万辆(同比下降7.81%)。
沙滩车的出现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
1、这种车是汽车还是摩托车?
根据GB/T3730.1-2001《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汽车(motor vehicle)是由动力驱动,具有4个(或整备质量超过400kg的三轮车)或4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主要用于:①载运人员和/或货物;②牵引载运人员和/或货物;③特殊用途。”根据这个定义,四轮全地形车或沙滩车似乎应该属于汽车。
根据GB/T5359.1《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 车辆类型》:我国摩托车的定义为“一种两轮机动车或整备质量不超过400kg的三轮机动车”。根据这个定义,四轮全地形车或沙滩车似乎又不属于摩托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在它的目录里面也没有这个车种或车型,所以目前在国内沙滩车还不能上路、上牌照
有人把沙滩车理解为“四轮摩托车”。摩托车可以是四轮的吗?我国摩托车的定义只是人为地把摩托车定义为两轮和三轮的机动车。它并没有的摩托车实际的内涵说的十分清楚。其实把沙滩车理解为“四轮摩托车”倒还把沙滩车的特点描述的惟妙惟肖。(例如我市豪威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的企业标准《CK125-2沙滩车》就直接称其为CK125-2四轮摩托车)。
沙滩车“既不是汽车,以不是摩托车”的尴尬局面,使它到现在为止都还没有被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列入“上公告”的名单。也可以说是到现在为止都还没有拿到“出生证”。奇怪的是我国又有那么多生产沙滩车的企业具有出口国外的资质。这就好像一个婴儿出生后不能上户口,却可以移居国外那样的让人不可理解。
2、谁来为我国的全地形车正名和争取合法身份?
既然沙滩车有着广泛的用途,国内又有几百家企业生产这种车型,每年还有几十万辆的沙滩车出口,创汇近3亿美元。但在国内的销量却很小。这是十分不利于这种车型的生产和发展的。因此,为沙滩车在我国正名和争取合法身份就是一个十分重要的任务。
(1)、按照机动车的分类原则,无论是将沙滩车纳入汽车还是纳入摩托车进行管理,都会给沙滩车带来无限的发展机遇。可喜的是比较权威的《2007年专用车行业分析报告》一文,就把沙滩车纳入专用车范围内,并用了整整一章的篇幅来分析沙滩车的国内外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