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SC组织召开全地形车安全概况网上讨论会
北京时间2月4日晚,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召开了关于全地形车(ATV)安全概况的网上讨论会并实时直播。此次讨论会主要就全地形车进入美国市场及批发、销售等各方面的有关要求作了进一步阐述,包括CPSA(美国消费品安全法)及现行强制性标准ANSI/SVIA-1-2007中规定的强制性要求介绍、强制性安全行动计划要求、有关认证与测试的要求等。
从讨论会内容来看,组织者对以下三点内容首先作了明确:一是禁止三轮ATV在美国市场上市销售;二是四轮ATV在技术上必须满足强制性标准ANSI/SVIA-1-2007要求;三是生产企业在上市前必须向CPSC提交安全行动计划并获审批通过。如果企业或进口商在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的情况下,向美国市场出口ATV产品,一旦查获,货物将被扣留、销毁或是强制要求转向其他市场,同时可对进口商进行高额处罚,对情节严重的,甚至可作刑事处罚。可以看出,美国关于ATV进口的要求已非常严格。
自2009年4月13日起,ATV出口至美国市场前,企业必须向CPSC提交安全行动计划并获审批通过,并且在上市之后必须保证车辆或销售、售后行为方面符合安全行动计划要求。在会上,特别提到了关于安全行动计划的有关要求或注意事项,例如关于销售方对消费者进行培训的有关要求、产品安全警告要求、热线电话要求、广告的正确性要求、信息和教育要求等。同时对于在首次提交行动计划中常见的一些问题也作了说明,例如需要注明美国的联系地址和电话、需要有法律上能够代表公司的高层主管的签字、培训计划必须是委员会可以接受的等内容。
根据会议信息,目前委员会收到的70份安全行动计划中仅26份获得批准,可以看出出口美国ATV形势非常严峻。美国作为我国ATV产品出口的主要市场,其在管理、技术等方面的变更对我国出口全地形车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生产企业对于CPSC就ATV产品提出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应及时跟进和掌握。
讨论会上还对强制性标准要求中的一些主要安全要求做了阐述,关于主刹车制动、停车制动、机械悬挂系统、对少年型和过渡型(针对16岁以下的)ATV的减速度要求、警告标签具体要求、车辆超速现象等,即必须符合ANSI/SVIA-1-2007中的所有要求。其中在讨论会中多次提到关于儿童或少年型、过渡型ATV的有关要求,即主要针对为未成年人员的ATV,包括油漆含铅量、速度限制、警告标识等,可以看出CPSC对于未成年人员使用的ATV非常关注。
更多有关ATV进入美国市场的具体要求,可以通过CPSC的网站信息、查阅ANSI/SVIA-1-2007标准要求、或是通过电话或邮件咨询等方式获得。
自[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于2008年八月十四日正式实施起,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提议和颁布了众多规则, 指南, 简要, 以及关于实施新法的政策性文件。我们无法翻译所有的文件, 因此鼓励利益相关者熟悉下列网址上不时增添的新内容(英文): http://www.cpsc.gov/about/cpsia/cpsia.html 您也可以在下列网址上注册, 这样网上登载新内容时, 您就会自动得到通知: https://www.cpsc.gov/about/cpsia/cpsialist.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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