罐式车辆侧倾稳定性新标准将出台
事故回放:8月14日,在京沈高速五方桥附近,一辆油罐车发生侧翻,大量汽油漏出。事发后,交管部门对该高速路段双向交通管制1小时,过往车辆分流绕行。下午4时,侧翻油罐车被移走,仍有汽油味弥漫空中。据目击者介绍,下午2时30分,这辆运载约10吨汽油的油罐车行至此路段,因下雨路面湿滑,撞到路中央的隔离护栏发生侧翻,汽油倾泻在路面。
据统计,汽车侧翻已经成为仅次于正面碰撞的高发事故类型之一。目前,在车辆发生的侧翻事故中,罐式车(包括半挂罐式车辆)占有很大比重。据美国公路安全局统计,在运输液体货物的过程中,95%的泄漏事故是由于罐式车发生侧翻,且侧翻事故占到罐式车事故的40%。另外,由于此类车辆所装介质多为危险品,如硫酸、硝酸、汽油等,一旦泄露出来,将严重危害人员健康,对环境造成很大破坏,同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8月20日,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商用车标准研究工作组组织制定的《N和O类罐式车辆侧倾稳定性》已完成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技术标准),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如果这份意见稿付诸实践,将对罐式车行业带来什么影响?
增加满载状态的要求
早在2004年10月1日实施的国家标准GB7258-2004,就对车辆侧倾稳定性提出了要求。该标准规定:在静态、空载状态下,一般车辆的侧翻稳定角应不小于35°。“这一标准是针对所有路上行驶车辆提出的要求。”全国汽车标准化委员会一位标准工作人员告诉《商用汽车新闻》记者。
那么,《N和O类罐式车辆侧倾稳定性》对罐式车辆的侧倾稳定性增加了哪些新要求?最大的变化莫过于,对满载状态下的车辆侧倾稳定性提出了要求。
“技术标准规定,对于满载、静态的罐式车,从左右两个方向进行倾斜测试时,当倾斜台的角度达到23°时,车辆应不发生翻转。如果车辆在左侧或右侧的三次测试中有一次翻转,可以再进行一次测试。对于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不发生接触的车辆部件,进行倾斜台试验时,它们之间也不应发生接触。在计算方法上,我们列出了一系列的计算公式,但这个测算方法是候选方法。如果存在怀疑或争议,应采用倾斜台测试。”该标准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另外,据介绍,这一技术标准参考欧洲ECER111法规(《有关N和O类罐式车辆在侧倾稳定性方面达标的统一规定》),但考虑到不同国家在标准管理规定等方面的差异,因此,并没有全部采用ECER111法规,比如取消了认证申请、认证、生产不一致的处置等车型认证的管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