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轮全地形车通用技术条件》行业标准制定情况介绍
改革开放后,我国摩托车工业发展非常迅速,如今我国已成为摩托车生产第一大国。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际竞争加剧,我国摩托车企业正面临许多新的挑战。为此,国内许多摩托车企业积极采取应对措施,通过技术改进提高产品的竞争能力,同时针对国内市场竞争激烈、销售疲软的现状,走多元化发展道路来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而全地形车被认为是现阶段国内摩托车企业最容易生产且能够带来丰厚利润的新产品。
标准是产品质量的保证,产业化的产品必须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来指导生产。世界全地形车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1971年,但在我们国内还是一个新兴的产业,其产、销量近年来增长很快。由于国内至今无任何标准可循,所以企业生产的全地形车质量很难得到保证,这对全地形车产业的发展非常不利。在这种情况下,2002年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提出要制定《四轮全地形车通用技术条件》行业标准(下简称“全地形车行标”)的任务,并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汽标秘字(2002)第24号文件下达给摩托车分技术委员会。该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为上海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所和建设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参加单位有隆鑫集团有限公司、林海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力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幸福摩托车总厂。
一、全地形车行标制定的依据
从全球来看,近几年全地形车的销量迅速攀升,但至今尚无统一的国际标准和法规。由于全地形车的市场主要在北美和欧洲(详细内容见《全地形车市场概况与我国全地形车行业的现状》一文),所以美国制定了国家标准ANSI/SVLA1-200《四轮全地形车辆装置、结构和性能要求》;欧洲经济委员会ECE法规则在安全、环保、无线电骚扰和灯光等方面对全地形车提出了20项要求,有关法规项目和法规号见表1所示。我国现生产的全地形车95%以上出口,要想进入美国和欧洲市场就必须满足上述地区的法规要求。目前,我国生产的全地形车在排放、噪音、制动、无线电骚扰特性和灯光等方面的技术指标均参照三轮摩托车执行。为了使国产全地形车的质量能够达到国际水平,全地形车行标在制定时充分考虑了国际先进水平以及我国的技术能力。
表1 ECE涉及全地形车的法规项目
序号 法 规 项 目 法 规 号 序号 法 规 项 目 法 规 号
1 制动 93/14 11 最高车速 95/1
2 仪表显示 93/29 12 发动机功率 97/24/1
3 喇叭 93/30 13 轮胎布置 97/24/3
4 支架 93/31 14 外部凸出件 97/24/4
5 扶手 93/32 15 后视镜布置 97/24/5
6 防盗系统 93/33 16 排放 97/24/6
7 法定标识 93/94 17 油箱 97/24/7
8 灯具布置 93/92 18 防改装 97/24/8
9 重量尺寸 93/95 19 电磁兼容性 97/24/9
10 后牌照 93/94 20 噪声 2000/7/EC
二、全地形车行标的类型和属性
由于全地形车整车和发动机等关键部件的主要技术要求与摩托车产品相同,所以该标准在制定时主要参考了行业标准QC/T688-2002《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在此基础上,根据全地形车的用途和特征,增加了腾装备和外形等方面的要求。
全地形车在使用过程中以休闲娱乐为主,因此全地形车行标在制定时必须重点考虑环保和安全等方面的指标。从指导生产、保证质量等方面考虑,该标准归属于汽车行业标准(QC/T)。
三、全地形车行标的采标情况
我国全地形车生产正处于起步阶段,在制定全地形车行标时要充分借鉴国外先进标准,有利于产品的合理开发和技术进步,并能有效地指导生产,缩小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该标准在制定时采用(MOD)美国国家标准ANSI/SVLA 1-2001《四轮全地形车辆装置、结构和性能要求》,内容要点和试验项目见表2、3所示。
表2 采用美国标准的内容要点
章条号 内 容 要 点 章条号 内 容 要 点
4 车辆装备和外形 4.12 牵引棒
4.1 主制动器 4.13 旗杆支架
4.2 驻车制动器/驻车制动机构 4.14 手动燃油控制器
4.3 机械悬挂装置 4.15 手把
4.4 发动机熄火开关 4.16 操纵者脚部环境
4.5 手动离合器 4.17 照明设备
4.6 离合控制器 4.18 火花消除器
4.7 油门控制器 4.19 轮胎标记
4.8 动力传动系统控制 4.20 轮胎压力机
4.9 空档指示灯 4.21 安全性
4.10 倒档指示灯 4.22 用户手册/操作者手册
4.11 电子启动互锁 4.23 ATV标识号码
表3 采用美国标准的试验项目
章条号 试 验 项 目 章条号 试 验 项 目
5 最高车速能力测试 9 操给稳定性
6 Y类全地形车的要求 10 电磁兼容性
7 主制动器制动性能测试 11 声级限制
8 驻车制动器/制动机构性能
四、全地形车行标的术语和技术要求
全地形车作为适合多种路面具有多种用途的特种车辆,标准的术语规定了四轮全地形车是在非高速公路上行驶,具有4个低压轮胎、跨坐型座位、依靠方向把控制、只允许1人驾驶且不带乘员的摩托车。全地形车分为4种类型:1、普通型(G类):供一般娱乐和日常生活使用;2、运动型(S类):供有丰富经验的驾驶者竞争竞技和娱乐使用;3、实用型(U类):供专门工作之用;4、少儿型(Y类):供16岁以下的少年和儿童使用。
根据全地形车的用途和特征,标准的技术要求主要由以下5个方面构成:
1、基本要求:符合规定程序和图样等标准要求。
2、车辆装备和外形要求:从全地形车的基本使用和形象美观考虑,对制动器、离合器、指示器、照明设备、轮胎标记及标识号码等提出要求。
3、性能要求:从安全、环保要求出发,以摩托车21项强制性检验项目为依据,尤其要重视排放、噪声和灯光等方面的指标。我国摩托车已开始执行欧Ⅱ排放标准,部分产品为了排放达标付出一定经济代价。从全地形车的使用环境来看,目前似乎对排放要求并不严,但从全地形车的使用环境来看,目前似乎对排放要求并汪类,但从统一环保指标和进入国际市场考虑,排放要求必须同步加严,所以该标准的排放限值采用了GB14621—2002、GB1622—2002和GB18176—2002中三轮摩托车的排放限值。在噪声控制方面,该标准只提出加速噪声限制要求:排量≤170ml的全地形车,加速时A声级最大噪声≤80dB;排量>170ml的全地形车,加速时A声级最大噪声≤82db。
4、装配要求:以全地形车安全使用为主要目的,对发动机装配、转向机构、制动机构、传动机和安全防护装置等提出要求。
5、外观要求:从用户的审美观和舒适性提出通用性要求。
五、全地形车行标的试验方法
为了保证全地形车的质量,全地形车行标列出了排放、噪声、制动和灯光等22项安全性试验项目,考虑到全地形车要在恶劣环境中行驶,特加增加了紧固件、漏气和漏油等试验项目。
六、全地形车行标制定进展情况
1、全地形车行标制定文件下达后,上海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所和建设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便开始着手该标准的制定工作,经过大约2年时间,在2005年初形成初稿。
2、2005年4月8日,国家机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在上海市召开了全地形车行标修改一稿讨论会,上海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所、建设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林海集团、隆鑫集团、广东番禺豪剑摩托车有限公司和《摩托车技术》杂志社等10家单位的12位代表参加。会上,国家机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缪文泉副总工传达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全地形车在制动力、侧滑和排放等方面的要求,并简要介绍了全地形车的发展趋势。标准主要起草人朱晓明介绍了标准草案修改一稿的内容。与会代表认真讨论了标准的内容,并提出了修改意见。
3、2005年4月21-24日,全国汽车标委会摩托车标委三届五次工作会议暨标准审查会议在湖南省张家界市召开,四轮全地形车行标预审稿在本次会议上通过了专家预审议。
七、结束语
随着全球全地形车市场的不断扩大,我国摩托车企业将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我们相信,全地形车行标的发布将有助于引导企业规范有序的生产,加快提升产品质量的步伐,为企业出口创汇奠定技术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