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救灾服务手册 骨折与临时固定
骨组织受到外力打击,部分或完全的被损坏,称为骨折。骨折是地震灾害常见的损伤之一。第一时间能否对骨折及时、正确地处理,将影响伤员的癒后和伤肢的功能恢复。若处理不当,除了会增加伤员的痛苦外,更严重的是会造成伤员的死亡和终身残废。所以,掌握骨折临时固定的基本技术,对完成救护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骨折的症状与体征
1、局部症状与体征
(1)疼痛:疼痛剧烈,活动时加重,安静或固定后可逐渐减轻或消失:骨折处有明显压痛,根据压痛点可确定骨折的部位。
(2)畸形和异常活动:是指由于完全骨折和骨折端移位,而发生的改变,如肢体短缩、患肢成角或旋转等。多见于长骨骨折,此为骨折的确证之一。但不完全骨折和无移位的完全骨折,则此征象可不明显或无有。
(3)骨磨擦音(感):是指骨折端在移动时相互磨擦研发出的声音,也是骨折的确证之一。在不完全骨折或在两骨折端之间夹有软组织时,磨擦音则不存在。但此项检查可引起剧痛和组织损伤,故应尽量避免,以免加重伤员的痛苦和损伤。
(4)功能障碍:是由于骨折和疼痛所致,如下肢骨干的骨折则不能站立和行走,功能完全丧失。
(5)肿胀:是由于骨折端出血和局部软组织的损伤之渗出液所致,局部可产生皮下痰血、血肿和水肿。
2、身状与体征 骨折轻者,一般全身症状多不明显。但在火器性长骨骨折或伴有出经和脏器等损伤时,伤员因疼痛剧烈,而容易出现休克等。
上述症状中,畸形、异常活动和骨磨擦音是骨折的确证。但如果没有上述确证或其不明显时,也不能轻易否定骨折的存在。根据伤情和症状,凡有骨折可疑时,就应果断的依照骨折处理,以免延误或漏掉对骨折伤员的救护。
(二)骨折固定的目的和方法
1、骨折固定的目的
(1)避免加重损伤:骨折固定后,骨折端则不会移动,故可避免锐利的骨折端刺破皮肤和损伤周围软组织、神经及大血管。
(2)减轻疼痛:骨折固定后,肢体得以休息,不致于因疼痛而加重休克。
(3)便于后送:只有将骨折端固定起来,才能在搬运和后送过程中,减少伤员的痛苦和避免加重伤情。
2、固定的材料
常用以固定肢体的夹板有下列几种:
木制夹板和铁丝夹板两种,并有各种宽度和长度,可根据不同部位骨折固定需要选用。铁丝夹板,还可随意弯曲成各种需要的角度使用。
3、骨折固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1)凡骨与关节损伤,以及广泛的软组织、大血管、神经损伤和脊髓损伤,均需在处理休克、防治感染的同时,进行早期固定。如疑有骨折,应按骨折处理。
(2)如有伤口和出血,应先止血,再包扎伤口,然后再固定骨折。
(3)对开放性骨折,不要把外露的骨折断端送回伤口内,以免增加污染。
(4)一般应就地固定(主要指大腿、小腿及脊柱等骨折而言)。固定前,不要无故移动伤员和伤肢。为了暴露伤口可以剪开衣服,以免增加伤员痛苦和加重伤情。
(5)夹板的长度和宽度,要与骨折的肢体相称。其长度必须包括骨折部的上、下两个关节。固定时,先固定上端,后固定下端,同时要固定上、下两个关节。
(6)骨的突出部位应加垫,以防止由于压迫而引起组织坏死。
(7)固定应牢固可靠。不可过松,但也不能过紧,以免影响血液循环。四肢骨折固定时,要露出指(趾)端,以便观察血液循环情况。如发现指(趾)端苍白、发冷、麻木、疼痛、浮肿和青紫等表现时,则应松开重新固定。
(8)固定后,应给予标志,迅速后送。
以上骨折固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适用于全身各部骨折。
(三)人体各部位骨折的固定法
1、锁骨骨折固定法
(1)"T"形夹板固定法:取木板两块,制作成"T"字形,夹板加垫,用绷带缠好;然后放在伤员背部,再用三角巾或绷带固定(图11一32)。
(2)三角巾固定法:用两条三角巾,分别折成5横指宽的条带。固定时腋窝加棉垫垫好,用三角巾条带环绕腋部一周,在腋后打结;然后把左、右打结的三角巾一角拉紧,在背后打结,使左、右肩关节后伸,锁骨骨折则可得到固定(图11一33)。
图11一32锁骨骨折"T"形夹板固定法 图11一33锁骨骨折三角巾固定法
(3)衣袖固定法:沿衣袖逢剪开,分为上下两片,成带状分别绕肩关节,于肩后打结(对侧也如此);然后把两侧衣袖带作结后,剩余部分在背后拉紧打结固定。最后两肘屈曲,两腕交叉于胸前,反折衣襟,两襟角打一单结,角尖穿孔,绕在第一纽扣上(图11—34)。
图11一34 锁骨骨折衣袖固定法
2、肱骨骨折固定法
(1)夹板固定法:可用1—3块夹板固定。如用一块夹板时,夹板放在上臂外侧;如用两块夹板时,则放在上臂的内、外两侧;用三块夹板时,则在上臂的前、后和外侧各放一块,然后,用两条折迭成带状的三角巾或绷带,在骨折的上、下端扎紧;肘关节屈曲90度,前臂用腰带或三角巾悬吊于胸前(图11一35)。必要时,再以绷带将上臂固定于躯干上,以加强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