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口美国全地形车有关事项警示通告
国家质检总局4月14日消息,近期,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就《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的有关规定做出通报:自2009年4月13日起,除非全地形车的制造商或分销商已向CPSC递交所经营的全地形车产品的安全行动计划并获得批准,且遵守所批准的安全行动计划和美国标准的要求,否则在美国,该类全地形车产品的进口或销售均属于非法。
2008年8月13日之后提交的安全行动计划必须获得CPSC批准。同时,大多数青少年用全地形车还必须符合CPSC关于儿童产品的新要求。另据了解,按照《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的规定,全地形车还需具有相应标签。
为减小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对中国相关产品出口的影响,避免2009年4月13日后,中国出口的全地形车因不符合美国CPSC的要求而被美国口岸部门退运或销毁,现将全地形车出口美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出口评论此篇文章 其它评论发起话题 相关资讯财讯社区企业须高度重视美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前期准备的基础上,继续跟踪美国官方要求,在产品出口前做好自我检查,避免不必要的贸易损失。有关详细内容,可在美国CPSC的官方网站上查询。浙江金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美国标准ANSI/SVIA 1-2007进行了研究,并在其网站提供了中文参考译文,可供各企业参考。
二、各级检验检疫机构应积极帮助企业了解有关规定,同时还需向各地人民政府主管部门通报有关情况,以帮助企业减少由此造成的损失。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