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日报》:核武器常识及其防护
2017年12月6日,《吉林日报》第05版整版刊文,谈核武器常识及其防护:
第一篇
核武器常识及其防护
一、核武器的定义
核武器是利用核反应瞬间放出的巨大能量起杀伤破坏作用的武器。按结构原理,可分为原子弹、氢弹和特殊性能核武器;按作战使用范围,分为战略核武器和战术核武器;按配用的武器,分为核导弹、核炸弹、核炮弹、核地雷、核鱼雷和核深水炸弹。核武器包括核弹头、弹头运载工具和其他部分。一般说的原子弹、氢弹是指弹头部分。运载工具是用来发射或投射核弹头的工具,有导弹、火箭、飞机、火炮、潜艇、鱼雷等。核武器的射程和命中精度与运载工具有关。
二、核武器的特点
杀伤破坏因素多、程度重、范围广、时间长。
三、核武器的爆炸方式及外观景象
核武器可用导弹、火箭、火炮、飞机、舰艇等运载工具发射、投掷,还可制成地雷、鱼雷使用。其爆炸方式有空中爆炸、地面(水面)爆炸、地下(水下)爆炸几种。不同的爆炸方式,杀伤破坏效果不同,外观景象也不同。一般是依次出现闪光、火球、尘柱、蘑菇状烟云,并在一定范围内能听到巨大的响声。
四、核武器威力的表述单位
核武器威力用“TNT当量”(简称“当量”)来表述。TNT当量是指核武器爆炸时所释放的能量相当于多少吨TNT炸药爆炸时所释放的能量。
五、核武器的杀伤破坏因素
核武器爆炸后,能产生五种杀伤破坏因素:光辐射、冲击波、早期核辐射、核电磁脉冲、放射污染。前四种杀伤破坏因素一般只出现在爆炸后几十秒钟时间内,因此统称为瞬时杀伤破坏因素。放射性污染持续的时间较长,可持续几天或更长时间,称缓效杀伤破坏因素。
五种杀伤破坏因素在能量中所占的比例分别为:冲击波约占50%,光辐射约占35%,放射性污染约占10%,早期核辐射约占5%,核电磁脉冲所占比例很小,可忽略不计。
(一)光辐射
光辐射(又称热辐射)是爆炸后1秒至10秒时间内的闪光及几千万摄氏度以上的高温火球辐射出来的强光和热,其杀伤破坏因素包括“烧”“爆”。光辐射直接照射无隐蔽的人员会造成烧伤。如果用眼睛看核爆炸的火球,会产生闪光盲或造成眼底烧伤,在爆炸中附近人员吸入被光辐射加热的空气,会造成呼吸道烧伤。光辐射能引起大面积火灾,引燃、引爆其他易燃易爆物,同时造成人员的间接伤害。
(二)冲击波
冲击波是核爆炸时(几十秒种内),高温高压火球猛烈膨胀压缩周围空气而形成的高速高温高压气浪。它对人员、物体能够造成挤压、抛掷作用。挤压作用造成严重内伤,如肺、胃、肝、脾等出血;抛掷作用造成外伤,如皮肉撕裂和骨折。冲击波可造成建筑物倒塌,砖瓦抛掷造成人员间接伤害及堵塞交通。
(三)早期核辐射
早期核辐射(又称贯穿辐射),是核武器所特有的一种杀伤破坏因素。早期核辐射是核爆炸最初十几秒种内放射出来的人眼看不见的射线,作用于人体时无特殊感觉,能破坏人的组织细胞,使人得急性放射病。早期核辐射会使光学玻璃变暗、胶卷曝光、化学药品失效,并能影响电子仪器性能。
(四)核电磁脉冲
核电磁脉冲是核爆炸瞬间产生的一种强电磁波。其作用半径可达几千千米,对人员没有直接的杀伤力作用,但能消除计算机上存储的信息,使自动控制系统失灵,家用电器受到干扰和破坏。
(五)放射性沾染
放射性沾染是核爆炸后,从蘑菇状烟云中散落下来的放射性物质。它像尘埃一样,随风漂移,逐渐沉降,使爆心周围和下风方向地区的物体、空气和地面等受到沾染,并形成不同程度的放射性沾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