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将四川地震响应等级升为一级响应
中新网5月13日电 据中国民政部网站消息,针对四川汶川县地震灾情,按照《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家减灾委、民政部于5月12日15时40分紧急启动国家应急救灾二级响应,并于12日22时15分将响应等级提升为一级响应,国务院救灾工作组于当晚赶赴地震灾区,协助指导抗震救灾工作。
何为一级应急响应状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防洪的紧急程度共有四个级别,依据级别响应相应的措施和行动叫应急响应状态。应急响应状态按情况紧急的程度分为四级:即一级应急响应、二级应急响应、三级应急响应和四级应急响应。相应采取配套的紧急行动分别为一级响应行动、二级响应行动、三级响应行动和四级响应行动。
一级应急响应通常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某个流域发生特大洪水;多个流域同时发生大洪水;大江大河干流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重要大型水库发生垮坝;多个地区同时发生特大干旱;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发生极度干旱。
与一级应急响应相配套、相适应的行动措施就是“一级响应行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省防总总指挥主持会商,防总成员参加,视汛情启用省政府批准的防御特大洪水方案,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省委、省政府,派工作组赴一线慰问、指导防汛抗旱。相关流域防汛指挥机构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为省防总提供调度参谋意见,派专家组支援地方抗洪抢险、抗旱。各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将工作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省防总。相关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