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欧盟禁止电动车辆使用镉电池
根据欧委会建议修改后的2000/53/EC指令规定了从2005年7月1日起,禁止一切电动车辆使用镉电池。欧盟专家分析认为,由于镉电池的替代品早已上市,从7月1日起禁止电动车辆使用镉电池将不会对市场造成太大影响。
镉电池的替代品有氢镍电池、锂电池等。为确保所有欧盟成员国既能顺利取缔电动车辆的镉电池,又不影响市场运作,欧盟认为,2005年7月1日前应容许使用镉电池的电动车辆在市场上继续销售,且在7月1日后仍准许限期前售出的电动车辆使用镉电池。根据欧委会的有关建议,不仅电动车辆的镉电池面临替代,汽车零部件的含铅量,包括铅合金轮胎、引擎零件及窗门手柄的铅成分等都将受到限制。
欧盟是机动车辆的重要市场。尤其是欧盟东扩后,欧盟市场潜力更大。尽管欧盟希望禁止电动车辆使用镉电池的规定对市场运作不产生影响,但中国电动车辆的生产企业仍应对欧盟的规定加以重视,对含有市场将禁止或限用成分的部件尽快研究开发替代品,以满足市场需要,稳定并不断扩大中国电动车辆在国际市场上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