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警用直升机盘点大全
警用直升机是一种可以垂直起降、留空悬停、超低空飞行、不依赖机场和跑道的航空器,具有机动性强、使用灵活的特点。它不受地面道路及交通情况的限制,能在较短的时间内飞抵指定的地点,进行空中摄像、取证、收集和传递现场信息,密切监视犯罪分子的行踪,同时能有效地指挥地面警力执行打击犯罪、追捕逃犯、维护治安、控制局面、疏导交通、抢险救灾等任务。在警务巡逻领域,直升机的应用还能降低追捕危险,提高法律威慑力。目前,它已成为世界各国警察对付犯罪的利器。
警用直升机在国外的使用状况
美国。1946年,直升机首次在美国取得了准航证。1947年,纽约警察局开始使用直升机从事治安巡逻任务。1949年,加州警察局用两架贝尔-47直升机进行了森林灭火;1954年,法国在维持治安中也开始使用直升机;1956年英国警察局使用“大枫树”直升机从空中向地面进行了电视节目的转播,他们还在直升机上安装了救生起重机和担架,计划用来执行紧急疏散任务。与此同时,伦敦警察局也进行了贝尔-47、希勒-12等直升机的应用试验。直升机的广泛使用是从1967年开始的,当时,伦敦警察局租用了贝尔-47和勃兰特利B-2直升机用于道路交通巡逻,这两架直升机均由民航飞行员驾驶。因租金过高,使用直升机巡逻的计划曾一度被取消。1972年伦敦警察局恢复了直升机巡逻工作,这些直升机有的是从军队借用的,有的是租用民用的。紧接着,伦敦警察局组建了自己空中支援分队,装备了3架贝尔-222直升机,伦敦警察局因此成为英国首家拥有航空队的警察机构。英国的警用直升机全喷成深蓝色加黄色,其目的是让其他飞机能看见它。英国的警察空中支援系统可以说是世界上非常先进的,全英共建有27个警用航空基地,45架警用直升机。但迄今为止,英国仍然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国家级的警用航空体系。
直升机开始用于警察执法领域最早起源于20世纪40年代的20世纪80年代,随着直升机技术的发展和警务活动的需要,警用直升机得到了迅速发展。到1980年,美国各州的警察机构都配备了直升机,全美警用直升机总数已达150多架。在美国南部,一个不大的坦柏市就配备了3架警用直升机和6名飞行员,每天要进行7~15小时的空中巡逻。仅有5600人的小城市卢明顿,只有55名警察,但也配备了一架警用直升机。警务航空队在世界许多地区,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已成为警务装备中不可缺少的部分。
1987年,英国内政部对警用直升机的型号和性能进行了鉴定,BO-105以绝对优势受到警察部门的一致推崇。在一年之内,BO-105就成为英国警务空中支援的主要机种。那时,所有直升机飞行员,技术服务人员和维修人员都由民用航空公司提供,他们都经过专门的训练,并根据警区的具体情况,掌握一些特别技能。飞行员多数在部队服过役,有昼夜低空飞行的经验。为了节约经费,英国许多地方警察局都选择了组建空中联合支援队。1998年,首架EC35开始服役,紧接着,BK-117和MD-902也先后投入使用。
塞浦路斯于1990年8月成立了空中警察特勤队,成立之初只有一架直升机和一架涡轮螺旋桨飞机,现在,该特勤队装备有两架贝尔412直升机和两架BN-2T螺旋桨飞机,共有各类工作人员42名。
2004年5月,德国联邦边防警察开始在所属的EC135和EC155警用直升机上装备Hellas障碍告警系统,以增强在执行困难任务情况下的安全。Hellas是英文“直升机激光雷达”的缩写,该系统可使用激光束扫描周围环境,甚至能探测到远处的细电线。当系统探测到飞行航路上的危险物后,会以光学和声音信号通知驾驶员,使驾驶员能及时采取规避行动。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球警用直升机约有4000多架,其中,美国就有2000多架(相当于每百万人口拥有7架直升机)。警用直升机广泛用于空中巡逻、毒品拦截、火险扑救、医疗救助、交通管理等任务,涉及了执法的各个领域,极大地提高了执法效率。
特点和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