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机的运行种类和商业模式探讨
第六类:公务机部分产权项目(产权共享)
公务机部分产权项目的定义:是航空器代管人管理航空器的一种组织方式,就是个人或企事业单位从航空器代管人那里可以按一定比例购买航空器的全部或部分产权(比如购买一架飞机的1/8的产权),也可以说是很多个人或单位一起拥有一个机队的产权,并其中至少一架飞机由不止一个所有权人拥有、在所有部分产权所有权人之间签有相互干租交换航空器的协议、签定了多年有效的部分产权项目协议,包括部分财产所有权、部分产权项目的代管服务和代管航空器干租交换协议等方面的内容。
实际部分产权项目是合伙联合购买一架飞机的扩大版本,就是将一架飞机扩大到很多飞机的机队,并有很多合伙者参与,这样大家都有权利使用机队中飞机,可使用的飞行时间按购买产权的大小来确定,比如购买1/8产权的产权人就获得一年100小时的飞行时间。每个参与者按期给管理人支付相应的管理费和运行成本,一般约定在使用飞机之前的4到12个小时通知管理人就可以,并管理人确保按时提供飞机。
签订的部分产权协议一般都是开放式的,一般合约期限为5年,到期时可以续约,也可以终止协议,管理人承诺和保证将按市场公平的价格回购产权,当然也可以在2到3年后退出。
部分产权项目在我国的法规中归类在航空器托管的范畴里面,也是私用方式的一种,不可以进行以获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所以只能以航空器代管人的角色来进行部分产权项目的开展,但这种方式对参与者没有要求,是个人或企事业单位都可以,运行需要满足CCAR91部的要求,如图9所示为部分产权项目商业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