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机的运行种类和商业模式探讨
第三类:合伙联合购机运行
合伙联合购机的定义:由两个以上的个人或企事业单位共同合资购买或租赁一架飞机,并且飞机只能由其中的一家单位承担管理和运行,承担飞机管理单位的责任有:提供机组、运行控制、航班计划、维修管理以及维修等,其他个人或单位只按约定的比例按时交付运行成本和管理成本。实质上合伙联合购机是部分产权项目的一种或是最基本的一种方式,是微缩版的部分产权项目,从我国运行法规来,合伙联合购机是属于航空器托管的范畴,或者说只能在航空器托管的范畴内进行运行。如图5:是合伙联合购买飞机运行的图解说明。
合伙联合购机模式是处于两个方面而形成的,(1)处于让其他公司或个人分担购机成本的目的;(2)处于提高飞机利用率的情况。而最主要的优势也就是降低个人的购机成本,在降低成本的情况下获得飞机和共同使用飞机。
合伙联合购买飞机后,几个参与者都同时获得了飞机的使用权利,按所出购机成本的比例分配使用时间。由于是几家共同使用飞机,那就牵扯出了各自使用和航班计划的冲突,有可能在同一时间或时间段内大家都需要使用飞机,那就很不好协调和处理,当然这些情况在预先都要考虑好,并在协议中规定相应的处理措施,可能的话按约定优先使用权的方法进行处理,当然在购买飞机前寻找合作者时就按需求来选择合作者,比如一家公司经常是工作日使用飞机,而另外一家经常是周末使用,那这两家就可以合伙买飞机是做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