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发布《关于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
近日,石家庄市交管局向新闻媒体介绍,石家庄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该《通告》将于6月10日起开始执行。其中包括禁止机动车通行的路段、车型、时间和市区18条机动车单向行驶的道路等新规定。
《通告》详细规定了禁止机动车通行的路段、车型、时间,涉及车辆十余种,涉及路段数十条。同时详细列出了18条机动车单向行驶的道路。
市区道路状况不断变化,新《通告》对“车行其道”的交通原则进行了解释性规定:在市区道路同方向划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货运机动车、大型客运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营运空驶的出租汽车和实习期内驾驶人驾驶的机动车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其中关于营运空驶的出租汽车和实习期内驾驶的机动车都是新的规定,交警提醒广大出租车司机和实习期内司机仔细了解,自觉遵守。
新《通告》对停车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罚。同时,对违法停放的机动车在其明显位置粘贴“违法停车通知书”,驾驶员在接到“违法停车通知书”后,按规定时间到辖区交警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按有关规定处罚。
此外,市区道路两侧的沿街门店不准随意播放高音喇叭、演唱叫卖、敲锣打鼓。组织大型活动须报有关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在规定的时间和区域内进行,违者将依法予以处罚。
市交管局同时公布举报电话:83836991,欢迎市民对新《通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举报。
新《关于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6月10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