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全国汽车场地锦标赛比赛规则
全国汽车场地锦标赛是经过国家体育总局、国际汽车联合会和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批准并列入年度全国体育竞赛计划、国际汽车联合会赛历及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赛历的系列正规赛事。锦标赛中各比赛项目均在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报批,竞赛方法全部参见本规则。
本规则参照《国际汽车联合会运动总则》及其附件、《国内汽车场地赛比赛通则》及其附件和《国内汽车比赛车辆技术规则》,并结合我国汽车运动实际情况制定。各比赛项目组织者、所有参赛者及赛车场应严格遵守本规则各项条款。
锦标赛比赛:
锦标赛包括中国量产车赛1600cc组、中国量产车赛2000cc组和康巴斯方程式系列赛三个比赛项目。各比赛项目均设车手杯。中国量产车赛1600cc组和中国量产车赛2000cc组设车队杯。除在特殊情况下,锦标赛分站赛各比赛项目包括四次不计时练习、一次计时练习、一次热身练习。中国量产车赛2000cc组和康巴斯方程式系列赛为两个回合的决赛,中国量产车赛1600cc组为单回合决赛。各比赛项目每次不计时练习最多为30分钟,车手自行选择练习时间。康巴斯方程式系列赛计时练习时段最多为30分钟,车手自行选择计时练习时间。中国量产车赛2000cc组计时练习分为两个组,车手只可以参加其中一组最多为时20分钟的计时练习,中国量产车赛1600cc组计时练习计时方法为单车发车,每个车手只得跑一个完整的计时圈,计算成绩。中国量产车赛2000cc组和康巴斯方程式系列赛决赛的每个回合比赛长度最多为50公里,中国量产车赛1600cc组决赛比赛长度为150公里。中国量产车赛2000cc组两回合决赛相隔10分钟。康巴斯方程式系列赛两回合决赛相隔一小时以上。当排在第一位置的车手完成全部该回合比赛距离并冲过终点线时,将出示摇动的方格旗以示该回合比赛完全结束。
规则:
1.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对本规则有最终解释权。当遇有对本规则产生争议的情况时,以中文版本为准。本规则开头部分(第一至三自然段)只作为参考部分,不作为本规则正式条款。
2.本规则将被公布在《2005年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工作手册》中,并从2005年1月1日起生效,原有《2004年全国汽车场地锦标赛比赛规则》随即废止。
总的责任义务:
3.各比赛项目组织者和所有参赛者皆被视为熟悉国际汽车联合会制订的《国际汽车联合会运动总则》及其附件和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制订的《国内汽车场地赛比赛通则》、《2005年全国汽车场地锦标赛比赛规则》、《国内汽车比赛车辆技术规则》和所有增加的规则附件并承担一切责任。
总的条件:
4.如果已报名参赛的车手或车队不能够参加比赛,他必须在比赛开始前两周以书面形式通知赛事秘书处。
否则,组织者可以拒绝其参加其它全国汽车场地锦标赛分站赛或按照本规则33c/d条款执行。
5.报名者有义务保证同他参赛的所有相关人员遵守运动规则和技术规则。在整个比赛过程中,车手和机械师有义务确保参赛车辆符合技术规则的要求。
6.报名者必须确保他们的赛车符合参赛资格,并确保车辆在练习和比赛中的安全。
7.所有前往车检区准备车检的赛车表示其已经符合《国内汽车比赛车辆技术规则》和本规则的要求。
8.所有与赛事相关或以任何身份出现在维修区、维修车间、维修区通道或赛道上的人员必须佩带规定的证件。所有参赛者必须自觉遵守体育道德,服从组织者的指挥。
比赛执照:
9.所有车手必须持有国际汽车联合会授权的国家汽车运动管理机构颁发的当年有效的比赛执照和有效的医疗证明。有关比赛执照和医疗证明的规定请参见本规则第32条及《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医疗卡申领须知》和《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参赛选手注册登记规定》。
锦标赛比赛:
10.全国汽车场地锦标赛为全国性汽车比赛,同时也是国际区域性比赛,由六个分站赛组成。
11.如果组织者取消锦标赛中某一分站赛,将在原订开赛日期前两个月通知报名者。
12.全国汽车场地锦标赛包括中国量产车赛1600cc组、中国量产车赛2000cc组和康巴斯方程式系列赛。
13.车手参赛资格见本规则第32条款。
锦标赛奖项及成绩评定:
14.(a)锦标赛中国量产车赛1600cc组、中国量产车赛2000cc组和康巴斯方程式系列赛车手杯:在全
年比赛结束后,年度冠军车手称号将被分别授予各项目在全年比赛中总积分最高者。如果出现
两名或两名以上车手积分相同的情况,按照本规则第18条款处理。
(b)锦标赛中国量产车1600cc组和中国量产车赛2000cc组车队杯:在全年比赛结束后,年度冠军
车队称号将被授予在各项目全年比赛中积分最高的参赛车队。如果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车队积
分相同的情况,按照本规则第18条款处理。
(c)各比赛项目年度车手杯排名前10名为2006年相应比赛项目种子选手。
15.中国量产车赛2000cc组和康巴斯方程式系列赛车手每个回合比赛得分标准及中国量产车赛1600cc组决赛得分标准如下:
第一名10分第二名8分
第三名6分第四名5分
第五名4分第六名3分
第七名2分第八名1分
第九名以后(含第九名)积0分
没有完成比赛,或没有完成第一名车手比赛距离75%的车手不积分
中国量产车赛2000cc组和康巴斯方程式系列赛每个回合成绩表中,中国量产车赛1600cc组决赛成绩
表中,没有完成比赛的选手排名按照退出比赛的先后顺序排列,后退出比赛的选手排在前,先退出比
赛的选手排在后。但组织者将在他们的名字后注明“未完成比赛”字样。中国量产车赛2000cc组和
康巴斯方程式系列赛两回合比赛成绩表中,两回合均没有完成比赛的选手排名按照计时练习成绩顺序
排列,计时练习用时短者排先。一个回合没有完成比赛的选手排名按照完成回合的比赛成绩排序,如
果在这种情况下出现排名相同时,按照计时练习成绩顺序排列,计时练习用时短者排先。
中国量产车赛2000cc组和康巴斯方程式系列赛将车手两个回合的积分相加,得出本场比赛车手积分,中国量产车赛1600cc组决赛积分,都将被计入年终总积分。
参加车队杯争夺的车队必须在同一场比赛中有超过2辆的赛车报名,在计时练习中完成一个计时圈。
每个车队中成绩最好的两个车手的比赛积分相加即得出本场比赛车队积分,并将被计入年终该车队总积分。
16.获奖车队和获奖车手必须按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要求参加年度颁奖仪式,所有报名者必须确保他们的车手参加颁奖仪式。不参加当站比赛颁奖仪式的车手或车队将被取消当站比赛成绩,该成绩当站空缺。不参加年度颁奖仪式的车手或车队将被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处以10000元罚款。
处理积分相同时排名的办法:
17.每站比赛中积分相同的两位车手由计时练习成绩区分先后,如计时练习成绩相同,先获得此成绩的车手为胜者。
每站比赛车队积分相同的情况下,用车队中成绩最好的车手的本场比赛积分作为评判胜负的标准,成绩好者为胜者。
18.赛季结束时,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车手或车队积分相同,获胜者将被授予:
i.获得第一名多者为获胜者。
ii.如果获得第一名次数相同,或都没有获得第一名的记录时则以第二名获得次数为评判标准。
iii.如果获得第二名次数相同,或都没有获得第二名的记录时则以第三名获得次数为评判标准,以此类
推。
iv.如果获得名次的数量完全相同,则以该年度成绩相同车手或车队中任何一人或几人、任何一支或几支车队参加的赛季首场分站赛或先举办的分站赛的最终成绩为车手和车队名次评判的标准。
v.如上述方法仍不能分出高低,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将依据其认为合适的标准指定获胜者。
19.录取名次及奖励:
(a)各分站赛中,每个比赛项目报名的赛车数量不足6辆(含),仅取第一名并发奖金、奖杯;超过6辆不足11辆(含)取前三名并发奖金、奖杯;超过11辆赛车参赛时取前八名并发奖金、奖杯。
(b)奖金及其它增设奖项由锦标赛各分站赛补充规则规定。
(c)各比赛项目每个分站比赛报名赛车数量不足4辆,将停赛一场。
赛事推广机构:
20.赛事推广机构应该在比赛前六个月向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提出推广比赛的申请并签署相关意向书。
赛事组织:
21.比赛组织者将在不迟于比赛开始前30天,向报名者提供本规则附录1A部分中列出的所有信息,并提供详细比赛日程表。
保险:
22.赛事组织者必须为比赛办理公众责任保险,保额在5、000、000元人民币以上。
23.在不迟于比赛前90天,比赛组织者必须向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发送一份记录保险覆盖内容的详细清单,这份清单需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此项内容需写入比赛补充规则。
24.参赛车手及所有参赛者必须持有保额在21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保额在4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医疗保险。持有维修技师证件、车队经理证件和车队计时员证件的参赛者也必须持有同车手一样保险种类和额度的保险。他们需要在行政检验时接受秘书处工作人员的检查。
25.在比赛期间,车手之间不属于第三者保险赔付范围之内。
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指派官员:
26.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将任命以下官员:
-赛事观察员-新闻代表
-两名仲裁(其中一名为仲裁委员会主席)。-成统主管
-赛事总监-赛事秘书
-技术代表-维修区主管
-医疗代表
27.仲裁委员会将在仲裁主席的领导下,根据《国际汽车联合会运动总则》134条规定,集体行使职责。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指派的官员将帮助其他赛事官员完成他们的职责,确保赛事严格按照规则运行,做出必要的建议和总结。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指派的技术代表将对车检全权负责,是车检工作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