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公交纵火爆炸案一览
厦门“6·7”公交大火案目前已造成47人死亡、34人受伤。警方初步认定为恶性刑事案件,并宣布已锁定犯罪嫌疑人。“6.7”厦门BRT公车起火 整理近年来公交纵火、爆炸事件,并特别对1981年厦门“6·24”特大公交爆炸案予以回顾。
2005年 福州公交车爆炸事件
2005年8月8日下午2时30分许,福州市第五路公交汽车行驶至东大路东街口车站时发生爆炸,当场造成1人死亡,另有31人受伤。经查,制造爆炸案件重大嫌疑人黄茂银,当时已处肺癌晚期。
黄茂银时年42岁,是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人。2002年,因小孩打架和同村某人发生争执,殴打他人后,他被关入县看守所。关押期间,黄茂银因肺疼申请保外就医,县医院检查后无法确定肺结核还是肺癌,故申请未被批准。2003年,黄茂银获释后确诊肺癌。
黄茂银妻子曾对媒体表示,“他到后面已经很奇怪了,一会儿埋怨自己不抽烟怎么得了肺癌,说他恨把病传染给他的所有人;一会儿恨所有执法部门的人,说要搜集他们的罪状;一会儿恨全村的人,说他们排挤他。恨的人越来越多、越来越没有理由。”
2005年8月7日,黄茂银对妻子说,自己“最终活不过三天了”。次日凌晨,他偷偷离家赶往福州,用塑料桶承装的土制炸药实施爆炸。黄茂银本人当场死亡,另致31人受伤。
2008年 昆明“7·21”公交连环爆炸案
2008年7月21日7时许,昆明市公共汽车公司54路公交车,在昆明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侧门附近发生爆炸,造成1死10伤。一小时后,另一辆54路公交车在昌源路与人民西路交叉路口附近发生爆炸,造成1死4伤。
当年12月24日上午,该市文化巷巷尾76号“萨尔瓦多”咖啡吧发生爆炸,年近30岁的云南宣威人李彦因抢救无效死亡。后经警方确认,李彦即为昆明“7·21”公交连环爆炸案凶手。警方发现,背挎在李彦臀部的包里,有自制的硝铵炸药定时炸弹,在他从咖啡吧洗手间里出来的时候爆炸。
据媒体此前报道,李彦在被送往医院的途中一度保持清醒。他和医生、警察都有过对话,除了正确说出自己的名字、身份,还冒出了一句:“7月份的公交车爆炸案是我干的。”当警方追问原因时,他回答为“仇恨”。
警方物证鉴定显示,“7·21”公交车爆炸案和萨尔瓦多咖啡屋爆炸案爆炸装置残片上提取的生物检材,以及在李彦住处提取的生物检材与李彦的DNA检材认定同一,三处爆炸现场提取的炸药、雷管、导线、包装物等物证,与李彦住处查获的物品和成分完全相同,爆炸装置制作也完全一致。
李彦原为云南会泽人,后因父亲工作调动来到宣威。幼年父母离异后,长期处于无人管教的状态。曾在客运站子弟学校读初中,不到一年即辍学,“混社会”。
2001年11月15日,李彦因犯抢劫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宣威市人民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九年。此后在宜良监狱服刑,获得减刑后在2006年5月30日出狱。据其二姐介绍,获得减刑出狱的李彦性格发生了很大变化,“完全扭曲了,仇视社会”。
2009年 成都“6·5”公交车纵火案
2009年6月5日上午8时02分,四川成都9路公交车在川陕立交下桥处发生燃烧,造成27人遇难、74人受伤。当年7月2日该案告破,系故意放火案,犯罪嫌疑人张云良已当场死亡。
据警方介绍,62岁的张云良为江苏省苏州市人,案发前暂住成都市。张云良在江苏原籍嗜赌,长期不务正业。2006年到成都后一直没有正当职业,主要经济来源靠女儿资助。
2009年,女儿因其又嫖又赌,减少了给他的生活费,张云良遂多次以自杀相威胁向家人要钱,并流露出悲观厌世的情绪。当年6月4日,张云良在与女儿通话中表示“明天我就没有了”“跟别人死的方式不一样”等内容。6月9日,其家人收到了张云良案发前从成都寄出的遗书。
经调查,2009年6月5日7时40分左右,张云良携带装有汽油的塑料桶在9路公交车天回镇始发站上车。有乘客证实当车辆由北朝南向城内方向行驶至三环路川陕立交桥处时,张云良在车内倾倒所带的汽油,并点燃引起车辆燃烧,最终造成27人遇难、74人受伤。
2010年 长沙机场大巴纵火案
2010年7月21日下年4时许,一辆牌号为湘A17281的机场大巴由东往西,行至长沙机场高速公路6公里处时突然起火,造成2人死亡,3人重伤,11人轻伤或轻微伤。
当晚24时,犯罪嫌疑人谌海涛即被抓获归案。8月13日,一审被判死刑。
法庭审理查明,被告人谌海涛,男,35岁,湖南益阳市人;因生意受挫归因于社会不公,遂伺机报复社会。
2010年7月21日上午,谌海涛携带装有两瓶汽油的黑色电脑包及两只打火机,乘的士到达长沙。约16时左右,他坐上牌照为湘A17281大巴从黄花机场返回长沙民航酒店,并坐在该车最后一排左侧靠窗户位置。
待该车驶入机场高速(S40线)12公里地段时,他用折叠小刀刺穿装满汽油的雪碧塑料瓶,汽油随即流出,并渗透电脑包。谌用打火机点燃该电脑包,迅速将已经燃烧的电脑包扔向大巴车其座位前三四排的过道。电脑包落地时明火意外熄灭,谌海涛立即冲上前捡起电脑包回到原座位,迅速再次用另一只打火机将电脑包点燃,并将已燃烧的电脑包扔在大巴车最后三四排过道位置。该电脑包迅速燃烧,并引发大火。
大火发生后,司机当即停车让乘客逃生,谌海涛则坐在车尾欲同时结束自己生命,后因受不住车内高温和烟熏,用手肘砸破车窗玻璃跳出。因认为大巴车火烧后会爆炸,谌海涛又趴在大巴车下等待汽车爆炸,在消防车赶到救火时,因消防队员喷水灭火被热水烫伤,后被医务人员送住长沙市八医院救治。经目击证人指认被抓。
事件共造成2人死亡,3人重伤,11人轻伤或轻微伤。
2012年 北京市9路公交车纵火案
2012年7月28日下午5时许,北京一男子在公交车上点火被扑灭。该男子当晚9时30分被捕,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发现场为该市一辆9路公共汽车,由金台路开往金家村桥东,男子点火时,该车正经过金台路与朝阳北路相交的十字路口。
目击者告诉财新记者,一黑衣男子用塑料瓶携带了少量汽油乘车,简单泼洒后实施纵火。公交司机迅速停车疏散乘客,并用车载灭火器及时灭火,由于汽油量较少且处理及时,并未造成人员伤亡。车停之后,纵火男子迅速逃逸。
当晚9时30分,北京民警在126路公交站附近救助一癫痫症发作路人时发现,公交站边上一男子神色可疑,身上也有烧伤痕迹,上前询问后将其带往总队进一步调查。审讯中发现,男子20多岁,山东人,精神状态表现异常。
1981年 厦门“6·24”特大公交爆炸案
1981年6月24日傍晚,福建厦门一辆通道式公共汽车在行驶中发生强烈爆炸,造成40人死亡,84人受伤。犯罪嫌疑人黄可芬当场炸死。
事发后,公安部特派专员与北京、上海、浙江、江西等地警方联合办案,通过技术鉴定、探访排查等方式查案。1982年3月下旬,专案组确认爆炸现场的惟一一具无名尸体的身份为黄可芬,并确认其为真凶。
黄可芬,男,1953年8月出生,高小文化,浙江苍南县人,1957年随父母迁居福建省顺昌县,1972年停学后务农、做临时工。
1975年,黄可芬因伪造票证和非法炸鱼、偷摸等,被拘留教育。1978年5月因结伙盗窃、买卖炸药雷管等罪行被拘留,同年10月转捕。1979年6月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当年9月17日晚,黄可芬从福建省宁化劳改农场破窗逃跑。后到该省福鼎县找其旧交——打石工蔡大振,买了炸药雷管,携带逃窜。
此次公交爆炸事件造成40人死亡,84人受伤,曾在一段时间内给当地群众乘坐公交车带来恐惧。